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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联动整改方案近期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8日 08: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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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 办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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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         201021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边学边改整改建制情况通报之九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联动整改方案近期落实情况

  

  在全市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乡镇办场区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上报了一些自身不能解决、需要市直单位联动整改的突出问题。20091225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需要联动整改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天学组发〔200911号),将需联动整改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该通知下发后,市直各相关单位按照“四明确一公开”(明确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乡镇沟通信息,狠抓各项整改事项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市直部门整改工作动态和答复意见通报如下:

  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成立了联动整改专班,对分解的12件联动整改事项逐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初步联动整改落实方案。市发改委及时与事项涉及的乡镇取得联系,做好信息沟通,并积极与市交通局配合,联动整改。

  1、关于“彭市镇金彭公路建设进度太慢”和“麻洋镇小仙公路受损严重需重建”的问题。

  根据市政府与汉宜高速铁路施工方达成的协议,铁路施工期间由地方进行保通性养护,施工完成后由铁路方面出资对该路进行全面恢复。目前,市交通局已用渣石对彭市镇金彭公路和麻洋镇小仙公路损毁路段进行了抢修性维修,可以保障临时通行。

  2、关于“石河镇大天线老龙堤路段破损路面维修”的问题。

  由于汉北河防汛的需要,大天线老龙堤段已改线,正在建设。目前对于老龙堤段只作保通性维护,改线完成后所有车辆将从新路通过。

  3、关于“马湾镇修建卢马路”的问题。

  卢马路为陈黄村连接卢市和马湾镇通村公路,该路建设业主为马湾镇和卢市镇。卢市段面现已建成,马湾段已下达建设计划,由于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而未能及时开工。

  4、关于“净潭乡长虹公路建设及南支河大桥两端连接线修建”的问题。

  2009年市交通局已将长虹公路作为通村公路下达了建设计划,因净潭乡配套资金筹措不足未能全面动工。南支河大桥两端连接线为南支河大桥的配套项目,其业主为净潭乡,工程完工后市交通局将按通乡公路标准给予补助。

  5、关于“白茅湖村级公路升级改造”的问题。

  村级公路改造一般是每年的上半年申报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将在2010年上半年根据白茅湖的申请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村级公路改造计划。计划下达后即可进行建设。

  6、关于“沉湖干刘线多祥段建设”的问题。

  按市政府规定,干刘线多祥段路基施工由多祥镇负责,路面及桥梁由市交通局负责。目前干刘线沉湖段过渡式路面及南干渠桥均已完工,多祥段因处于淤泥区,路基填筑中发生了多次坍塌,影响了施工进度。市交通局已拟定了新的施工方案,多祥镇也正组织施工力量抓紧路基施工。待路基完成后,市交通局将立即展开路面施工。

  7、关于“拖市镇通村公路建设及启动通组公路建设”的问题。

  拖市镇易河村2009年有0.9公里通村公路建设计划,但至今没有动工;福南村2009年下达的2.2公里建设计划已完成。对这两个村需要新增的通村公路计划,可由拖市镇搞好平衡后申报。通组公路建设的启动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补助政策,市交通部门正在积极争取。

  8、关于“通村公路太窄,需提高建设等级和补贴标准,能适应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问题。

  受投资条件的制约,目前国家规定的通村公路建设标准为:路基6.5米,路面3.5米;由于通村公路一般交通量并不大,只要及时完成了路肩土方回填和错车道等配套工程,基本能满足农村群众的出行需要。通村公路的补助标准为每公里10万元。这一标准从2005年一直执行至今,由于近年来物价涨幅较大,这一补助标准明显偏低。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已通过各种途径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与呼吁,希望能提高通村公路的补助标准。

  9、关于“将三路公汽线路从陆羽延伸到九真镇区,一路公汽营运线路延伸至黄潭镇区”的问题。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原由市建委管理的城市公交划归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目前两个部门工作正在移交之中。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10、关于“九真镇郭埠桥、郭荡桥、石湖桥等危桥改造”、“马湾镇42座危桥需改造”、“干驿镇村与村间的桥梁建设”和“杨林办事处幸福河、杨花台危桥改造”等问题。

  市交通局已全面启动全市的危桥改造,拟分期分批解决农村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目前市交通局正在对全市所有公路桥梁进行重新调查,完善农村公路危桥数据库。九真镇、马湾镇和杨林办事处危桥的改造及干驿镇村与村间的桥梁建设,待省交通运输厅改造计划下达后即可进行。

  市水利局、市改水办:积极与各乡镇沟通信息,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措施,因地制宜开展整改。

  11、关于“彭市镇沿江渠节制闸因沪蓉铁路在该镇临江村跨渠建设,排灌受阻,需改建”的问题。

  彭市镇沿江渠节制闸受损原因为铁路建设施工所致,彭市镇应向铁路施工企业提出水利工程损失补偿要求,并将节制闸改建作为镇级重点工程列入今冬明春冬工建设计划中予以实施。市水利局将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方面搞好服务。

  12、关于“九真镇汉北河沿线水利设施老化,应将张家湖、沿湖、西白湖电排站改造为排灌两用站,铺设汉北河防汛路面,刘庙电站沟渠需向石家湖延伸1500m”的问题。

  汉北河沿线水利设施老化情况属实,由于小流域治理无法纳入中央和省级重点项目治理范畴,张家湖、沿湖、西白湖电排站若要改造为排灌两用站,须符合汉北河流域治理的总体规划。目前,市水利局正在进行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

  13、关于“渔薪镇郑滩东风支渠导洪管需维修,张蔡泵站需增容配套改造,大车档沟需进行全面疏浚”、“麻洋镇抗旱排涝设施老化,徐脑、张桥、勤俭三村经常受涝,需整修更新”、“净潭乡庙湾闸急需整修”、“县河沿线涵闸泵站维修”、“黄潭镇白龙泵站设施需要更新改造,黄潭境内县河窑台、万场段崩塌堤岸需要尽快修复,杨家新沟的清淤疏浚”、 “卢市刘集段沟渠、涵闸配套设施不够”等问题。

  市水利局于200810月—12月成立专班对全市各类中、小型涵闸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摸底、登记,并于200812月底将超过100m3/s的中型涵闸的维修改造计划上报省水利厅,由国家投资进行维修改造。目前,市水利部门正在研究相关措施。其中,黄潭镇的白龙泵站已正式列入全省中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只要国家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就可以对白龙泵站实施更新改造。

  14、关于“多祥镇永丰泵站需要扩建,团结渠——幸福河民堤需要加宽增厚”的问题。

  永丰泵站改建已列入天门市2009年度民办公助小农水建设项目,幸福河民堤加宽培厚工程已列入天门市沉湖流域重点治理项目。

  15、关于“胡市镇及周边乡镇抗旱排涝工作主要依赖胡市镇,每年排灌电费30多万元,需要市政府追加费用”的问题。

  市水利局2007年对东白湖泵站进行了维修。200812月,将东白湖泵站列入湖北省大中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规划中,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即可实施更新改造。

  16、关于“佛子山泵站、甘桥泵站和长岗泵站设施需要更新”的问题。

  去年以来,市水利局对佛子山镇的小农水建设进行了扶持,已为佛子山镇争取到了2008年度“民办公助”项目,总投资300多万元。

  17、关于“沉湖流域治理,湿地保护、建设与开发”的问题。

  市水利局已于200910月将沉湖综合治理的有关情况向省水利厅汇报,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沉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计划分三年完成。

  18、关于“多宝引汉灌区修建沿渠路占用沿线农田赔偿”的问题。

  据引汉灌区工程管理处反映,多宝引汉灌区修建沿渠路占地在工区范围内,并未占用农田,目前此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

  19、关于“汪场镇边远村2万人的安全饮水”、“蒋场水厂建设和镇区居民饮水安全”的问题。

  这两项安全饮水工程,属《天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建设范畴,现已纳入2010年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工程初步设计已通过省级评审,待省年度投资建设计划下达后一并实施。

  20、关于“白茅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问题。

  通过实施“十一五”饮水安全规划,白茅湖大部分地区都用上了安全水。还有少数地方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计划在“十二五”期间解决。

  21、关于“拖市镇17个村3万人的安全饮水计划”的问题。

  拖市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建设任务现已全面完成。对17个村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已拟定两套预备解决方案:一是在“十二五”期间解决;二是通过调整今年全市年度计划予以解决。

  市民政局、移民局:市民政局动态管理全市低保对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调整低保标准,联动整改工作积极主动。并与市移民局一道同蒋湖农场、白茅湖农场协商,结合当前正在稳步推进的全市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以期按时完成蒋湖农场、白茅湖农场移民新村建设。

  22、关于“蒋湖农场、白茅湖农场移民新村建设”的问题。

  经市民政局、市移民局同蒋湖农场、白茅湖农场协商,当前全市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一是下发了《关于明确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天移指〔20091号)文件。二是倒排工期,明确了2010530日前完成移民住房主体工程建设,831日前丹江口库区移民全部接收安置到位。三是签订移民工作责任状,蒋湖、白茅湖农场8个移民新村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正按程序进行。

  23、关于“城镇居民低保扩大覆盖面、提高标准”的问题。

  城市低保标准是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40-45%计算得来的,市民政局将依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低保标准。2009年,市民政局已经先后提高了我市低保对象中“三无”人员的保障标准和部分“重病”、“重残”低保家庭补助标准。

  市城乡规划局:局党组高度重视联动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对整改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抓好整改。

  24、关于“天横公路和天仙公路两旁编制规划,明确工业用地范围,引导招商引资和工业发展”的问题。

  市城乡规划局明确了规划编制方案,划定了公路沿线的规划控制范围,决定将其纳入开发区5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范围统筹规划。目前,该方案的地形测绘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估计春节后可完成。

  25、关于“佛子山镇区规划修编”的问题。

  经市政府同意,佛子山镇区规划和佛子山旅游规划将共同编制。目前,市城乡规划局正在编制和评审旅游规划,镇区规划要等到旅游规划通过后转入修编程序。

  市政府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制定了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6、关于“开发区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截止200912月底,全市6家金融机构与全市203家企业共落实银企签约额度21.4亿元,占当年计划17.2亿元的124%,同比增长43%,开发区也有近20家企业在签约之列。市政府金融办已开始组织“2010年全市金融机构走访百家企业”活动,近期将召开全市银企授信签约大会,进一步解决全市及开发区企业融资问题。

  27、关于“岳口工业园区建设启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岳口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的贷款项目已向市农发行提出申请,市政府金融办已多次组织市城投公司、国土资源局对申贷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目前,贷款项目正按农发行相关要求进入申贷程序。

  28、关于“横林镇纺织工业园建设中存在资金短缺现象”的问题。

  横林镇纺织工业园目前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动工,待动工后市政府金融办将协调有关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29、关于“白茅湖新型工业园建设”的问题。

  按照市政府总体规划,白茅湖并没有被纳入市工业园建设规划,市政府给其定位是以原种场为基地,结合“产、学、研”,建设成我市优质棉花培育、种植基地。

  30、关于“乡镇组建城投公司进行镇区开发建设政策和运行机制”的问题。

  根据我市实际,市金融部门正在研究探讨乡镇组建城投公司的问题,认为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待时机成熟时,相关部门将引导乡镇进行组建。

  31、关于“竟陵城区目前共有70座公共厕所,旱厕投入和管养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

  竟陵城区现有公厕89座,其中水冲式厕所19座,主要分布在主次街道边,由城管局管理;旱厕70座,分布在居民小区,由竟陵各社区管理。2008年,市政府拨款近70万元对竟陵办事处9个社区的70座旱厕进行了维修改造,缓解了居民如厕难的问题。针对反映的问题,市政府办、竟陵办事处正在研讨对策,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32、关于“原粮管所闲置资产重新开发利用”的问题。

  目前市里已确定开发利用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需处置的,向市政府报告后按程序进行。

  33、关于“原采购站闲置资产重新开发利用”的问题。

  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原采购站的闲置资产,属企业资产需处置的由企业自行处理,但必须报经规划、土管部门审批。

  市财政局、市综改办:成立了联动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将6项责任内容分解到3个科室单位,并将联动整改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责任考核范围,定期对联动整改工作进行检查。

  34关于“乡镇公益性服务中心基础建设计划,应集中到乡镇阳光便民中心建设上,把钱用在刀刃上,减少重复建设”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乡镇阳光便民中心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要求有条件的乡镇按照《乡镇阳光便民服务中心硬件建设标准和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建设。二是对新建或改扩建的服务中心,市财政拟从本级财政中安排130万元,分类予以支持。

  35、关于“开发区侨乡、接官、友谊、长湾、群力等居委会理顺管理体制、纳入市财政供养”的问题。

  目前,全市共有40个社区,其中开发区候口社区所辖居民2223户,共计7646人。按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意见,全年安排“以钱养事”经费55000元,接官、友谊、长湾、群力等村居合一的居委会工作经费也在此列。关于理顺居委会管理体制的问题,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正在着手研究。

  36、关于“天门工业园(仙北)财政运行体制”的问题。

  近期,市财政局已与天门工业园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解决。

  37、关于“蒋湖农场在编在岗干部工资纳入市财政统一发放”的问题。

  截止2009年,蒋湖农场在编干部按市编办核定的14人已全部纳入市财政工资统发范围。

  38、关于“乡镇机关干部住房公积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的问题。

  乡镇机关干部住房公积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的问题,目前市里没有出台政策。财政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之中。

  39、关于“竟陵社区居民小组长月工资350元,需要提高标准,由财政统筹解决”的问题。

  目前,竟陵地区共有10个社区,市财政去年已按辖区服务人口安排“以钱养事”经费56.2万元。

  市文广新局:对照联动整改方案,对于现在能整改的事项,立即主动进行了整改;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单靠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40、关于“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的问题。

  一是加快乡镇文化站的标准化建设。2009年建成的12个标准文化站,在春节前后组织验收;2010年再建3-5个标准文化站和文化活动中心。二是加快“农家书屋”的建设。2009年已建成“农家书屋”150家。2010年,全市建成标准“农家书屋”350家,2015年基本覆盖全市每一个行政村。三是加快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的力度。2010年做到送戏下乡260场,送电影下乡1000场,送图书下乡10万册。

  41、关于“加强乡镇网吧管理”的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网吧的行动,进一步落实日、周、月、季联合巡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控制网吧总量,配合工商部门坚决取缔黑网吧。三是结对帮扶百名网瘾少年。

  42、关于“石家河文化遗址专项保护,石河烈士陵园保护维修”的问题。

  市文广新局正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做详细规划,2010年上半年,石家河遗址博物馆及石家河文化考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将正式启动实施。

  市教育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天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划,扎实推进联动整改工作。

  43、关于“落实教育均衡发展计划,落实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政策,保证偏远地区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

  一是改革招生制度。先后出台了《天门市200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天教办文〔20091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天教发〔200935号)等文件。二是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2009年全市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资金总计达到3317万元(其中偏远地区学校2100万元)。2010年,市教育局拟重点对佛子山、胡市、张港等地偏远学校在寄宿制学校建设、信息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建设上给予倾斜。三是稳定偏远地区学校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中心学校辐射作用,带动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市旅游局、市水利局、市水产局、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了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水利局、水产局、规划局以及多宝镇、九真镇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改工作专班。落实了具体人员,明确了职责分工,制订了整改工作计划。整改专班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44、关于“以国家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兴隆大坝建设为契机,着眼开发多宝乡村特色旅游产业,做好大坝周边村庄、道路和产业的规划与建设”的问题。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将于近期组织规划编制和专家评审。市水利局、多宝镇将解决规划编制等相关经费,并按照规划做好大坝周边村庄、道路和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

  45、关于“统筹九真镇张家湖生态旅游开发,把张家湖开发作为市级招商项目向社会推荐,高起点规划,与“8+1”城市圈规划、与应城汤池—京山空山洞—皂市白龙寺—石河石家河遗址—佛子山文化旅游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等统筹;解决张家湖珍珠蚌养殖污染水质”的问题。

  市水产局规划编制了张家湖文化旅游开发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已联系到连云港东营房地产有限公司老板吴开林和楚天农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程远斌,以上两个公司老板于去年8月份来我市张家湖实地考察后,确立了建设项目。另外,张家湖珍珠蚌养殖场即将起捕拆除。

  市农业局:局党组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联动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与乡镇取得联系,制定了相关措施,认真整改。

  46、关于“继续扶持石河镇‘吨粮田’项目建设,打造石家河10万亩优质大米生产基地”的问题。

  市农业局计划2010年引进丰两优香一号等三个新品种在石河镇推广种植,并整合水稻高产创建等项目,进行科学攻关。在加大对石河镇投入力度的同时,将组织日升米业等大型企业到石河开展订单农业生产。

  市水产局:结合联动整改责任,积极争取省里政策,落实整改任务。

  47、关于“对胡市天东水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旧渔池改造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为着力打造水产强镇创造条件”的问题。

  市水产局将在近期与胡市镇进行协商,待胡市镇渔池改造完成并通过市验收核实后,市水产局将争取省里旧渔池改造补奖政策后予以奖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党组在第一时间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同时积极主动地与有关乡镇进行了联系,加强沟通,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48、关于“胡市草编属全省十大劳务品牌,希望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问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省厅对“胡市草编”在政策和资金上扶持,并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不断提高输出人员就业质量。

  49、关于“竟陵办事处2006年前被征地农民与2006年后失地农民同享社保待遇”的问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近期与竟陵办事处联系,摸清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市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并配合竟陵办事处落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资金和个人缴费。

  市供电公司:积极与相关单位和乡镇沟通协调,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主动向乡镇政府和群众做了解释说明。

  50、关于“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进度要加快”的问题。

  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为国家项目,具体项目规划和投资额度待全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计划下达后,市供电公司抓紧协调实施。

  51、关于“汪场镇35KV变电站建设”的问题。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09年乡镇变电站建设项目分配到了沉湖林业示范区,在今后的改造项目允许时,市供电公司将会优先考虑汪场镇35KV变电站建设工程。

  52、关于“胡市镇区高压电线和一座基铁塔需要迁移”的问题。

  胡市镇区高压电线和该座基铁塔业主为胡市镇供电营业所和胡市镇,市供电公司正在与胡市镇协商解决办法。

  53、关于“开发区南禅寺小区、长湾小区、接官小区等社区需安装路灯”的问题。

  市供电公司正在与市城投公司共同研讨开发区南禅寺小区、长湾小区、接官小区等社区的路灯安装问题。

  市编办:依据现有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扎实开展联动整改工作。

  54、关于“蒋湖农场在编在岗干部参公管理”的问题。

  在市编办的密切配合下,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严格按照省里有关精神,开展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

  55、关于“蒋湖农场要求增加45个编制,以适应移民安置、安置点建设管理”的问题。

  市编委已于2010114日以《关于蒋湖农场人员编制的批复》(天编〔20101号)行文下发,增加了蒋湖农场事业编制2名。

  56、关于“开发区规划执法分局、城管大队责、权、利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2008527,市编委以《关于调整天门经济开发区城管机构的通知》(天编〔200826号)就机构、职责的调整、划分都予以了明确的界定。

  市委组织部:对整改事项进行了逐一分解,明确了一名副部长负责整改工作,力争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57、关于“加大乡镇机关干部的培养提拔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问题。

  一是继续从乡镇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市经济建设一线和信访等部门挂职锻炼,加强干部的能力培养。二是探索干部职级分离路子,明确综治维稳办副主任、纪委副书记、“三办”主任以及工作时间较长、年龄偏大、群众反映较好的干部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三是加大对乡镇班子成员的轮岗锻炼和提拔使用力度。

  58、关于“加强乡镇干部流动与交流”的问题。

  对在同一个乡镇担任领导职务时间较长或因工作需要的干部进行交流任职;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干部,考虑适时进行交流。

  59、关于“乡镇干部培训经费实行市级统筹”的问题。

  虽然我市经济情况近几年有所好转,但市财政仍然比较困难,暂时还不能解决,待市财政条件具备后市委组织部将会向市委市政府请示解决。

  60、关于“农村其他在职干部及退职主职干部保障”的问题。

  一是对农村副职在职干部基本报酬纳入市财政统筹,按照标准每季度发放到其个人账户,绩效报酬由乡镇考核后确定。二是对累计任主职满十年且正常离任的村干部由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三是对其他退职副职干部继续按照天办发〔20057号文件执行;四是认真开展调研,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

  61、关于“加强对垂直部门延伸单位和市直延伸单位的管理”的问题。

  近期,市委组织部已拟定方案,将与各主管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强对垂直部门延伸单位和市直延伸单位的管理

  

  

  

  

  

  

  

  

  

  主题词:学习科学发展观 整改落实 情况通报      

   发:市四家领导、各乡镇办场区,市直各单位。           

  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          2010年2月1印发   

  共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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