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委党史研究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发〔1996〕6号)和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天门市市直机关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编〔199610号),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制订中共天门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政策和部署,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市直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涉及党史的相关活动进行协调和管理;承担市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征编全市各个时期的党史资料;负责对全市重大党史事件组织专题调查;完成中央和省委党史部门下达的党史专题资料征集任务。
(三)负责编辑出版地方党史书刊和党史普及教育读物。
(四)负责开展地方党史研究工作,积极组织并参与省市组织的各类党史研讨及纪念活动。
(五)负责转化利用党史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存史的作用。
(六)负责组织史资料的征编、出版工作;负责对全市革命遗址遗迹的普查和指导。
(七)动员和组织广大老干部参与党史工作,撰写回忆录;负责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事务工作。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党史研究室内设2个科:
(一)征集编研科:负责全市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工作的部署、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全市重大党史事件的征集编研;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相关党史活动进行协调和管理。负责开展专题资料征集;负责组织党史资料征研的协作、交流和审定史稿。
(二)秘书与宣传科:负责本室内部后勤、行政、财务、政工、统计、文书档案、收发等工作;负责组织本室各项活动;负责党史书刊编印发行;负责党史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党史征集研究成果,资政育人,为现实服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委党史研究室机关事业编制为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室领导职数2名。
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