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办发[2009]12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化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党委,天门经济开发区、沉湖林业科技示范区、仙北工业园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政府各办委局(行社司),各人民团体,各市直事业单位:
《关于深化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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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
关于深化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的实施方案
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简称“小三场”)是我市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的意见》(鄂办发〔2008〕27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范围
推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政策、市场取向、属地管理、分步实施、保持稳定”的基本原则,着眼于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市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全面、稳定、协调发展。
改革的范围为我市除蒋湖农场以外的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即白茅湖棉花原种场、代湖旱粮原种场、长寿水稻原种场、市种畜场、水产局水科所、合丰渔场、张店渔场、华严湖渔场、后湖渔场、县河渔场。
二、改革的内容及政策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
白茅湖棉花原种场维持现状不变,其他九个农牧渔良种场整体转制为企业,不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所辖居民实行社区化管理。
(二)深化内部经营机制改革
1、认真核查、严格界定身份。市直主管部门应在市“小三场”改革办指导下,对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身份进行清理核查。其身份以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组织专班认定为准,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①对经过组织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招收、录用、登记手续的人员,确定为农牧渔良种场正式职工。
②对户口在农牧渔良种场内的自然增长人员(即农牧渔良种场正式职工的子女或合法婚姻人员),且农牧渔良种场为其分配了土地或与农牧渔良种场所属企业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也视同为农牧渔良种场职工。
③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原农牧渔良种场职工、连续工龄满10年及以上、鄂劳社发〔2008〕60号文下发时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因非组织原因中止在农牧渔良种场生产或工作的人员,应认定为农牧渔良种场退休人员。
上述人员中,除农牧渔良种场行政管理、科研人员及按规定程序办理了手续并从事非农业生产的职工,可认定为非农职工外,其他职工均应认定为农业职工。
④对未经组织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招收、录用、登记手续,但有原始凭证证明由农牧渔良种场自主招收且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的人员,确定为临时工。对于临时工,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安置。第一,改革之前,予以辞退。辞退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第二,与正式职工同等条件安置。具体安置办法由所在单位召开职代会确定。
⑤未经组织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招收、录用、登记手续,也未与农牧渔良种场办理自主招收手续的人员,不能认定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改革时仍在农牧渔场从事农业生产的这类人员,一律辞退。辞退时,按实际在场年限,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其补偿办法由所在单位职代会议定。
⑥原为方便管理划入农牧渔良种场代管的周围农村的村民,其身份应明确为农民。
⑦2007年12月31日以后,国有农牧渔良种场不得办理各种形式的招工手续,突击办理的一律无效。
2、切实精减机构,依法依规确定管理人员。改制为企业的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要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确定管理机构,原则上不设中间层次,按照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确定管理和技术人员,职数控制在3-5人范围内。
3、改制后的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根据生产经营实际,与职工重新确立劳动关系。在这一过程中,要加强对国有农牧渔良种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保护,充分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4、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后富余人员由单位自行消化,妥善安置。对鄂办发(2008)27号文件出台前已进行改革并已消化了富余人员的地方,可维持原安置办法不变。对此次改革的富余人员,可采取以下三种办法进行安置:
①截止2007年12月底,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或五年以上、工龄满30年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制度,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职工内部退养期间,应由改制后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为其一次或分期发放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②有土地或水面的单位比照本单位职工分配其责任田或水面。同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③没有土地或水面可分配、又不符合退养条件的富余人员给予一次性安置。其安置标准按工龄计算,属干部身份的人员,每年按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计算;非干部身份的人员,每年按不超过300元的标准计算。
5、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要加快经营机制改革步伐,可采取兼并、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盘活资产存量,尽快走出困境。改制后的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要保持土地的国有性质不变,严格保护耕地资源。要对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债务和资产进行清理锁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切实解决好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转制后的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要按照《天门市贯彻<湖北省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方案》整体纳入社会养老保险。通过甄别身份,锁定人数,将农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建立起来。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①已经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农场,可维持原参保办法不变。
②已退休人员参保后的养老金低于实际领取退休金的,由所在单位通过补差解决。
③已经确定的临时性用工、以及符合鄂劳社发(2008)60号文件的参保条件而在该文件下发后至农牧渔良种场综合改革结束时仍未纳入的职工,参保时应按当地养老保险扩面办法执行。
④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农民,本人自愿,可参加养老保险,其费用全额自理。
2、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及户口在农牧渔良种场的农民和居民,要根据其不同的身份,分别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3、民政部门要将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符合低保、救济、救灾、优抚政策的职工、农民和居民,统一纳入低保、救济、救灾、优抚范围。
(四)剥离社会职能,落实相关政策
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所辖的教育、卫生、计生、血防、公安等行政社会职能全部剥离,分别移交所在地乡镇政府管理。
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将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纳入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范畴。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按规定享受各种惠农补贴政策。
三、改革的方法步骤
我市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从今年4月正式启动,11月基本完成,年底组织验收,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在广泛宣传、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我市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的意见,组建工作班子,召开动员大会,各主管局及改革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统一干部职工思想。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清理,锁定资产。在各农牧渔良种场对资产和账务情况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国资办牵头,审计局、财政局、经管局、主管局组成联合审计小组,对农牧渔场资产和近十年来的帐务情况做好审计确认。在资产清理过程中要坚持公开透明、群众参与监督的原则,自查和审计环节要分别将资产和账务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人员登记,锁定身份。对照文件精神和各自改革方案,做好人员分类登记和身份核定工作,实行“三榜”公示锁定,即一榜初始登记,二榜核实身份,三榜纠错补漏。初始登记由主管局负责。在此基础上,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并从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抽调专人搞好甄别、确认身份。
3、剥离职能,办好移交。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企业成立登记工作。农场内教育、卫生、计生、血防、公安等社会职能全部移交,实行属地管理。
4、组织建设,安置人员。改制为企业的要通过竞争上岗,确定管理人员,并按规定与职工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要做好社区组织建设工作,并健全党、团、工会等群众组织。
5、兑现补偿,办理保险。各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湖北省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并根据不同身份分别纳入当地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相关部门对照实施方案,检查操作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会职能剥离、参与社会保障和制度建设、整体改制等情况,整理资料,归档立卷,形成总结材料。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市里成立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领导小组,市长及相关市领导任正副组长,市纪委、市综改办、市农办、市编办、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村综改办,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开展工作。整个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部门(主管局)负责,场为主体,财政支持”的原则,各主管局、场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改革工作。
2、严格执行政策。农牧渔良种场改革涉及面广,人员身份复杂,政策性很强,各地要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政策标准,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
3、坚持“三公”原则。在改革全过程中,都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人员身份确定、资产清理等工作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不搞暗箱操作;在干部竞争上岗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组织程序。
4、严肃人事财经纪律,对在人员清理中弄虚作假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部门配合。农牧渔良种场改革涉及管理体制、财政体制、保障体制改革,同时要对教育、卫生、计生、血防、公安等社会职能进行剥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我市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顺利推进。
6、加强检查督办。市及各主管局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工作的指导督导,深入调查研究,协调化解矛盾,分阶段对改革工作进行检查督办,确保我市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主题词:“小三场”改革 方案 通知
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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