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办文[2009]67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党委,天门经济开发区、沉湖林业科技示范区、仙北工业园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政府各办委局(行社司),各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各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连续遭遇了暴雨洪涝、干旱等多种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了切实帮助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现就做好2009年全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对象
市直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各乡镇办场区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各乡镇捐赠的款物用于解决本地困难群众的生活,教育战线、公安战线以战线集中捐赠,不另在乡镇办场区捐赠)。
二、捐助内容
捐助活动本着自愿的原则,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赠衣被。所捐衣被应以棉被、棉袄、大衣、羽绒服、棉衣裤、毛衣裤、绒衣裤、秋冬罩衣等御寒衣物为主。捐赠衣被要干净卫生,无破损,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用得上,穿得暖。
三、捐赠标准
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捐赠200元,副科级(含副科)以上干部捐赠100元,一般干部(含企事业单位职工)捐赠50元。每人捐赠冬衣或棉被一件以上。
四、捐赠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将捐赠款物集中后,于12月14日至18日将款物交市民政局(南环路钟惺大道18号),市民政局设有捐助接收点。各乡镇捐赠款物由各地民政办具体负责接收,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捐赠款物12月底前全部送发灾民和困难群众手中。
五、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并采取必要措施,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起到表率作用。
二是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迅速掀起捐赠热潮,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附:2009年市直单位捐赠任务表
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5日
主题词:民政工作 抗灾救灾 捐助 通知
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1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