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办文[2010]24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及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党委,天门经济开发区、沉湖林业科技示范区、天门工业园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政府各办委局(行社司),各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附:201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
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
201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及
责任分工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全市三级干部会议和《中共天门市委、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天发[2010]1号)精神,现将201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推进新农村建设
1、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进一步调整村庄布局,规划相对集中的农村新居,最大限度减少自然湾,引导农民向集中居住区集聚。(市城乡规划局)
2、建立农村建房管理的长效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配合)
3、继续抓好岳口镇整镇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和三个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并在荷沙线东段、陆羽大道东延(竟陵办事处至杨林办事处)选择部分村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市统筹办、市新农办负责,市国土局、有关乡镇具体实施)
4、每个乡镇办好一个新农村试点。(各乡镇办场)
5、加快“十一五”规划二级公路、等级公路建设,开展二级公路危桥改造和农村公路断头路、循环路建设,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市交通运输局)
6、细化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完成引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水库除险加固等大中型工程的年度建设任务。(市水利局)
7、实施沉湖流域治理和区域小农水会战。(市水利局负责,有关乡镇具体实施)
8、实施跨村小农水工程和村级小农水工程。(各乡镇、办事处)
9、启动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及竟陵办事处、彭市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市国土局)
10、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3万亩。(市农开办)
11、启动25.96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内解决1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市水利局、市改水办负责,有关乡镇具体实施)
12、抓好天岳公路、武荆高速公路连接线绿化带建设,完成天仙一级公路、天佛公路绿化带补植补造。(市林业局)
13、以天仙、天皂、天岳、荷沙公路和各通乡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继续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市新农办负责,有关乡镇具体实施)
14、大力实施村庄绿化、庭院美化、道路沟渠硬化工程。(各乡镇办场)
15、抓好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6、优化电网布局,加快农村配电网络建设。编制“十二五”电网改造规划,实施农村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市供电公司)
17、全年完成6000户清洁能源入户工程,再建2-3个秸秆气化工程。(市能源局)
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1、发展蔬菜、肉鸭、生猪、水产、杨树、甜玉米、马铃薯等特色产业。实施“一村一品”战略,每个镇、村发展特色产业。(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乡镇)
2、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特色板块集中,推动农业生产由分散家庭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市经管局、各乡镇)
3、推广标准化生产、设施化装备、机械化作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高产创建、植保综防、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模式,积极发展冬暖式大棚、中小拱棚以及产品收储等方面的配套建设。(市农业局)
4、加强杨林办事处双剅口村“冬暖式大棚生产反季节蔬菜”示范区建设。(市农业局、杨林办事处)
5、支持岳口镇1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创建国家蔬菜标准园。(市农业局、岳口镇)
6、构建市、乡(镇)、村三级畜禽良种繁育体系,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畜牧兽医局)
7、实施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农机综合作业率力争达到60%以上。(市农业局、市农机局)
8、推广“一建三改”户用沼气池,在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施适度规模沼气治理工程,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实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推广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形成农业生产“内循环”。(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能源局)
9、推进沉湖农业循环经济试验区和健康村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沉湖林业科技示范区、岳口镇)
10、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力争新增“三品”认证15个。制订花菜、马铃薯、甜玉米、生猪、肉鸭等产业的产地标准,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加强农产品质量综合检测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和可追溯制度。加强动植物病虫害和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
11、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城乡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12、加强灾害气候监测预警预报,做好灾害应急预案。(市气象局)
13、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实施创业培训、回归工程,引导外出农民回乡创业;培育劳务品牌,创建“胡市草编”、“彭市渔网”、“麻洋油漆工”等劳务品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
14、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市经管局)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1、完善天门农产品加工园规划,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天门经济开发区)
2、加快推进中绿果蔬饮料工业园、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神湖科技生态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沉湖林业科技示范区、天门工业园)
3、完善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建立农产品加工专项扶持资金,每个产业确定1-2家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培育果蔬饮料、畜禽、林木制品、棉花、油菜、水产品加工等6个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4、发展花菜、甜玉米、马铃薯等特色蔬菜产业,力争三年内蔬菜基地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市农业局、有关乡镇)
5、抓好种鸭场和冷链物流园建设,3年内建设标准化鸭舍500幢、标准化肉鸭养殖小区15个;年内肉鸭出笼300万只,三年内达到1000万只。(市畜牧兽医局、有关乡镇)
6、发展杨树产业,力争2013年杨树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市林业局、有关乡镇)
7、发展水产规模养殖,建立3个万亩健康养殖示范区。今年新开挖、改造水面6万亩,发展野生寄养小龙虾10万亩,力争三年内水产养殖面积达到30万亩。(市水产局、有关乡镇)
8、启动张家湖、沉湖休闲农业开发,支持长寿山生态旅游区开发,支持皂市镇、团山村创建省级旅游名镇、名村。(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市水产局、市林业局,沉湖林业科技示范区、皂市镇)
9、组建农业担保公司。(市农办)
10、编制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启动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筹建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市商务局)
11、力争每个乡镇、每个产业都有1-2个规模较大、覆盖较广的示范合作社。(市经管局)
四、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1、按照“一主两副四条城镇带五个中心镇一百个中心村”的总体布局,抓好重点地段、重点区域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力争完成所有乡镇总规修编,城市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70%。(市城乡规划局、有关乡镇)
2、各乡镇在完成总规修编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分类编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各乡镇)
3、抓好小城镇建设试点。抓好“一带两镇十个农村新型社区”试点,抓紧编制荷沙线小城镇带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制订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沿线镇村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全面启动岳口镇、皂市镇“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以及岳口、皂市、干驿等有关乡镇)
4、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景观改造,加快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加强城镇路网、车站、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汉北河道疏浚及配套工程建设。加强城镇街道建设,每个乡镇选择一条街道,开展示范街创建;每个乡镇今年新建一条街道,用于吸引农民进城造镇、集中居住和创业。(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公司、各乡镇)
5、加快岳口镇统筹城乡示范镇、佛子山生态示范镇建设。(市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加强人文景观、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
7、确保城镇土地拍卖收益全部留给乡镇用于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五、抓好农村政策落实
1、组建村镇银行,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社,扩大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市政府金融办)
2、落实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合法、结算到户(人);落实扩大农业保险费补贴品种和区域范围的政策,探索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开展棉花保险试点。(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财产保险公司及相关涉农部门)
3、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市经管局)
六、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1、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试点,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长效机制。(市财政局、市综改办)
2、推广“林水结合”模式,完成400公里“林水结合”造林任务。(市林业局、有关乡镇)
3、推进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构建通村公路专业化养护新机制。(市交通运输局)
4、推进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市水利局)
5、推行村庄环境长效保洁机制,在试点村建立村级环境保洁制度。(市新农办负责,有关乡镇具体实施)
6、推广秸秆补充沼气池发酵原料的实用技术,完善三级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村级沼气服务网点、组建沼气专业合作社。(市能源局)
7、创新农村土地管理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迁村腾地试点扩面、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试验。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市国土局、市经管局)
8、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盘活村级存量资产,完善村级债务化解的基础工作,争取纳入全省乡村债务化解试点;加强农村资源、资金、资产管理,进一步细化“三资”清理办法,规范资产资源经营处置行为;鼓励和支持城郊村、近郊村创办经济实体。(市经管局、各乡镇)
9、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强乡镇各服务中心及人员的合同、项目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市综改办)
10、实施“管理在市、服务在乡”的“派驻制”农技推广模式。(市农业局负责,各乡镇配合)
11、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小三场”改革。(市林业局、市农业小三场改革办公室)
12、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拓宽农家店、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服务功能,力争农家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00家。(市商务局)
13、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考核办法,探索健全乡镇便民服务综合执法体系。(市委组织部)
14、加强村级阳光便民服务站建设,引导卫生室、警务室、农家店、农家书屋、村级综合服务社、学校等基础设施集中建设。(市委组织部、各乡镇)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
1、加强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完善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力争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8000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缝对接机制。加快安置房、公共租赁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进度;加强移民安置区建设,确保移民安居乐业。(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局、市移民局)
3、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完成39所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65所中小学装备水平,完成12所寄宿学校的建设。加快天门职业教育学院建设步伐。(市教育局)
4、在全市30%的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乡镇、村级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3年内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市卫生局)
5、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市人口计生委)
6、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农家书屋150家,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惠民工程。广泛开展“送文化”活动,大力实施“种文化”工程,着力培育一批活跃在农村的文化队伍。(市文广新局)
7、抓紧编制农村公墓地建设规划,培育现代文明的农村丧葬风俗。(市民政局)
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切实加强村级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头雁”工程。(市委组织部、各乡镇办场区)
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巩固基层维稳网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各乡镇办场区)
十、完善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乡局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制度,细化硬化“三农”工作的考核指标,建立新农村建设奖惩激励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农办)
主题词:农业农村工作 2010年 责任分工 方案 通知
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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